產業園區是我國區域經濟發展的主力,在“30·60”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約束下,如何實現低碳發展是其面臨的重大挑戰。總體看,我國產業園區產業結構普遍偏重,能源消耗大,碳排放總量偏高,減碳的壓力偏大,對經濟增長的影響也偏大。但同時,產業園區在推進“雙碳”工作中也有自身的優勢,對園區發展也是全新的機遇。對此,本期《理論周刊》邀請專家從國外經驗、國內現狀、減碳的優劣勢等多個角度,就如何有效、有序推進產業園區減碳和零碳發展,進行深入探討。
以產業園區為載體的區域聚集發展模式是我國經濟建設的一個典型特征,改革開放以來,各類開發區如雨后春筍般崛起,有力帶動了區域和全國的經濟增長。作為制造業的主要載體,產業園區成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環節,如何有效、有序推進產業園區減碳和零碳發展,是直接關系到“30·60”目標實現的重要抓手。
國際經驗
(一)現代環保主義興起,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成為共識。早在1896年,瑞典科學家斯萬就警告說,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會導致全球變暖,但一直未引起社會關注。直到上世紀60年代,以《寂靜的春天》出版為起點,西方國家掀起了現代環保運動,才開始反思對自然“索取式”的傳統發展模式,倡導人類與自然和諧共生、共同發展的新模式。199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達成了《京都議定書》,確立了三個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的靈活機制:聯合履約、排放貿易和清潔發展。此后,雖然經歷了《哥本哈根協議》草案未獲通過、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等波折,但總體上,綠色低碳發展已成為全球的共識。
(二)系統的頂層設計和法律法規體系有助于指導碳達峰、碳中和進程。2019年9月20日,德國聯邦政府內閣通過了《氣候行動計劃2030》,并進而于2019年11月15日在德國聯邦議院通過了《德國聯邦氣候保護法》,通過立法的方式確定碳中和的目標與時間;同年12月,歐盟推出《歐洲綠色新政》作為引領歐洲未來社會發展的關鍵指導文件;2020年3月,《歐盟氣候法》草案被提交至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擬通過立法的形式確保各成員國實現碳中和目標。
(三)產業結構輕量化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自發途徑。隨著資本在世界范圍內的擴展和全球化的日益深化,在比較優勢的推動下,產業結構順應各國的資源稟賦自然演化,經歷了勞動密集型、資金和資源密集型產業兩輪轉移之后,總體上形成了發達國家以第三產業為主、新興市場國家以第二產業為主的全球產業分布格局。反映到碳達峰、碳中和上,發達國家產業結構由重轉輕的過程,客觀上導致碳排放總量和強度的逐步衰減,從而自發實現了碳達峰,甚至碳中和。
(四)新興市場通過綠色低碳改造也能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新興市場國家產業結構普遍偏重,但一些國家通過綠色循環低碳改造,也探索出了主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自覺途徑。韓國蔚山國家工業園就是一個典型例子。蔚山國家工業園是韓國于1962年開始建設的第一個國家級工業園區,以汽車、石油化工、造船、有色金屬和造紙業等重工業為主要產業,造成了嚴重的污染。蔚山市在上世紀80年代一度是韓國污染最嚴重的地區。為了解決污染問題,實現工業與自然和諧發展,蔚山市在2004年制定了建設“蔚山生態市”戰略,其中一個重要的行動就是推動蔚山國家工業園向生態產業園轉型,即減少污染排放以提高生態環境自凈能力,建設園區內能源資源循環利用網絡搭建產業共生體系,從而實現更高的資源產出效率,最終實現了循環高效的綠色低碳發展。
(五)完善的碳交易市場體系。在世界各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諸多實踐中,碳排放權交易被認為是最有效的市場經濟手段之一。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貿易機制是世界首個、也是最大的跨國二氧化碳交易項目,涵蓋歐盟成員國以及挪威、冰島和列支敦士登,覆蓋該區域近半數的溫室氣體排放,為11000多家高耗能企業及航空運營商設置了排放上限。歐洲電力行業是受到排放限額管制、履約減排的重點行業,自2013年其全部通過拍賣獲得碳配額。
(六)強化碳稅政策工具使用可能會成為推動實現“雙碳”目標的有效途徑。通過增加稅賦來提高含碳化石能源價格,以促進能效提高和資源節約利用,相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是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政策措施之一。歐洲幾個發達國家是全球碳稅征收的先鋒,尤其以北歐四國為代表,從北歐向愛爾蘭、冰島、西班牙、法國、瑞士和英國等國逐步推廣開來。目前,歐洲是全球碳稅征收最為成熟的地區。碳稅作為一個有效的環境經濟政策工具,對北歐國家減少碳排放、降低能耗、改變能源消費結構產生了積極促進作用。
(七)提前布局能源轉型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點。能源轉型的趨勢是通過逐漸降低能源生產和消費中的碳排放,建立低碳甚至零碳的能源系統。零碳能源的實現,一方面是提高能源效率,減少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另一方面是發展可再生能源。2007年3月,歐洲理事會便提出《2020年氣候和能源一攬子計劃》,隨后又陸續發布了《2050年能源路線圖》和《2030年氣候與能源政策框架》。全球逐步將減少煤炭生產和消費提上日程,截至目前,歐洲共有15個國家先后宣布退煤計劃,其中比利時、奧地利和瑞典三國已率先實現電力系統去煤。
(八)綠色金融在碳達峰、碳中和進程中能發揮關鍵作用。通過金融可以有效引導資源流向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領域:一方面控制并收緊涉及化石能源行業的投融資,通過資本向傳統化石燃料企業施壓,迫使其向低碳燃料供應商轉型;另一方面則是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等方式,支持清潔能源技術研發和產業發展,引導經濟資源流向更環保的領域,以綠色投融資,促進能源轉型、能源可持續性發展,培育新的增長點。歐盟委員會確定綠色金融資金投入的三大優先考慮領域,其中面向未來的清潔技術和可再生能源為第一優先領域;第二優先領域是能源效率,特別是改善公共和私人建筑物的能耗水平;第三優先領域是創新能源技術,包括智能交通工具、智慧基建、大數據等。
國內現狀 (一)建立組織保障與考核體系。我國于2007年6月12日便成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國家應對氣候最高議事機構。自“十二五”開始,將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應對氣候變化的重點任務、重要領域和重大工程,分類確定省級碳排放控制目標。
(二)制定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大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壯大,并逐步成為支柱產業;高技術制造業和裝備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46.9%;新能源產業蓬勃發展,新能源汽車生產和銷售規模均居全球第一;風電、光伏發電設備制造形成了全球最完整的產業鏈。
(三)注重能源結構調整與節能提效。實施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建立能效“領跑者”制度,健全能效標識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強化節能法規標準約束,發布實施340多項國家節能標準。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已由2005年的72.4%下降至2020年的56.8%,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9%;同時,煤電機組供電煤耗持續保持世界先進水平,2011年至2020年,中國能耗強度累計下降28.7%。
(四)探索低碳發展新模式。先后在10個省(市)和77個城市開展低碳試點工作,在組織領導、配套政策、市場機制、統計體系、評價考核、協同示范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探索低碳發展模式和制度創新。自2011年起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截至2021年9月30日,7個試點碳市場累計配額成交4.95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成交額約119.78億元。
(五)提高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我國是全球森林資源增長最多和人工造林面積最大的國家,成為全球“增綠”的主力軍;2010年至2020年,全國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約1.08億畝;“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造林5.45億畝、森林撫育6.37億畝;截至2020年年末,全國森林面積2.2億公頃。
(六)推動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多邊治理。作為《巴黎協定》(2015)的重要推動力量之一,中國始終堅持多邊主義,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所確定的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積極與全球各國開展氣候對話和務實合作,截至2020年年末,中國已與35個發展中國家簽署39份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諒解備忘錄;以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引領全球氣候治理實踐。積極參與國際《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制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推動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減排。
(七)完善法規政策體系。2010年,我國制定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2014年,制定《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首個應對氣候專項規劃;2020年,啟動編制《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2021年,我國成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加快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統籌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挑戰和機遇
(一)挑戰。一是能源消耗大,碳排放總量偏高,減碳的壓力偏大。產業園區通常是當地主要的經濟產出集聚地和能源生產、消耗的大戶,因而也就成為碳排放的高地。據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測算,2015年,全國213家國家級經開區的能源消費總計為3.89億噸標準煤,占同期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10%;按照碳排放測算,則為12.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占同期全國排放的9.4%,減碳的壓力和空間均很大。
二是碳排放以工業(包括能源活動)排放為主,減碳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偏大偏快。《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第一次兩年更新報告2016》測算,能源和工業生產活動排放的二氧化碳占我國碳排放的99.9%。不同于傳統城市以人口聚集為主,開發區突出表現為產業集聚。我國是制造業大國,開發區也通常集聚了當地主要的制造企業,消耗著大部分的能源。因而,在碳排放結構上,工業排放一般占據開發區碳排放的大頭。在碳達峰、碳中和的過程中,存量企業的低碳改造和產業結構的低碳轉型任務艱巨。一旦碳減排進程過快、要求過高,企業技術改造的成本負擔沉重,如果再疊加改造的技術可行性受限,短期內對開發區經濟增長的壓力巨大。
三是產業結構偏重,加劇了碳達峰、碳中和的壓力。近年來,在節能減排和生態環保要求下,各地紛紛調整產業結構,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產能。但在當下,多數開發區的產業結構仍然偏重,高固投、高資本的行業仍主要集中在開發區,未來碳達峰、碳中和的任務艱巨。
(二)機遇。一是節能減排基礎較好,單位碳排放相對較低。據清華大學環境學院保守測算,2015年,全國工業園區貢獻了約50%的全國工業增加值,即117484億元,其二氧化碳排放為282324萬噸,由此估算出工業園區的平均碳排放強度為2.4噸/萬元,比同期全國水平低39%。
二是產業鏈集聚效應明顯,資源循環利用和產業共生基礎深厚。作為產業集聚的物理區域,產業園區一般圍繞著一個或幾個核心產業構建產業鏈條,集聚上下游企業,最終形成各具特色的產業集聚地。因此,產業園區天然具備資源循環利用和產業共生集聚的稟賦,市場要素從上游企業向中下游企業傳遞的過程,本身就契合資源循環利用和產業共生的要求。
三是能源、資源的消費需求和供給相對集中,低碳改造的交易成本較低,容易形成規模效應。在水電氣熱等公共服務供給和保障方面,多數產業園區通常采取管委會下屬企業集中供給的模式,即園區管委會通過設立專門的企業,集中提供園區企業的水、電、蒸汽、天然氣等能源和主要工業原料。因此,對這些公共產品供給方式進行集約式和低碳化改造,尤其是構建綜合能源管理體系,統籌水電氣熱的循環生產和在不同時段的轉換儲備,在技術上和制度協調上都具有可行性。
四是企業科技含量普遍較高、創新能力和市場意識較強,對低碳改造的微觀基礎相對扎實。產業園區匯集了當地的優勢資源和企業,一定程度上是區域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具體表現為:園區企業普遍具備一定的軟硬件實力,不少企業甚至是行業龍頭,具備開展低碳改造的意識和條件;部分園區不乏提供生產流程改造方案和服務的企業,低碳改造的產業生態相對完善。
五是金融資源相對富足,低碳改造的資金支持相對有力。產業園區作為區域經濟發展的高地,通常是金融機構關注和服務的重點,不少園區本身也是區域金融的集聚區,如泰達開發區匯聚了所有牌照類型的金融機構,是國內少有的“全牌照”開發區,金融業增加值占天津市的近五分之一。在“雙碳”成為國家戰略,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背景下,充裕的金融資源有力支撐了綠色低碳改造的進程。
六是“雙碳”戰略提供了園區發展的全新賽道。我國經濟轉入新常態后,傳統的模式需要轉型,傳統的市場需要切換和提升,產業園區也面臨著轉型升級的挑戰,而“雙碳”戰略提供了全新的投資機會,培育了全新的市場需求,催生了一批新興企業,也形成了一個全新的產業領域。對于產業園區而言,既意味著新的招商引資和產業培育的機遇,更是存量企業改造升級的市場,在未來很長時間內可以成為園區發展的主要方向。
路徑考量
(一)以市場力量為主,政府推動為輔,兼顧“雙碳”工作的經濟性和社會性。碳達峰和碳中和的要求把以往忽略的外部性重新施加給每個市場主體,從這個意義上理解,“雙碳”工作本質上是一個經濟行為。當然,從事關全人類的生死存亡來看,“雙碳”工作也同時具有社會性。因此,在推進“雙碳”工作時,應充分發揮市場在價格形成和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利用好政府在糾正市場扭曲和引導合理預期中的積極作用,兼顧綠色低碳、零碳發展的經濟性和社會性。
(二)緊扣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結合區域實際,做好頂層設計。碳達峰、碳中和是未來三四十年持續推進的戰略工作,因此,如何結合全球、全國的規劃,同時符合區域發展階段、資源稟賦、產業結構、財稅實力等實際,制定園區碳達峰、碳中和頂層設計,這對有序推進“雙碳”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三)以能源系統重構為基礎,建設綜合能源體系,實現能源系統綠色清潔低碳化。鑒于能源消費形成的碳排放在產業園區排放中占據絕對的主導份額,園區減碳的首要任務必須是重構傳統高碳、偏煤的能源系統,以煤改天然氣為開端,大力發展光伏、風電、氫能等清潔能源,配套儲能設施建設,加大外購綠電比例,理順能源生產、傳輸、消費之間的價格形成機制,構建以傳統能源為基礎、多種清潔能源共同參與、各種能源形態智能轉換的分布式能源綜合管理體系,以此作為園區發展的基礎設施,為推進園區低碳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四)以節能減排為抓手,引導存量企業流程再造和工藝重塑,推動企業綠色低碳發展。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是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最終的實踐主體。落實到已有的存量企業,應以節能降耗減排為抓手,引導其采用更高效工藝,再造工作流程,實現效率提升、能耗減少,最終實現綠色低碳發展。
(五)市場競爭和政府引導共同推進園區產業結構升級和價值鏈提升,培育新興“雙碳”產業,引導建立循環共生發展,實現產業結構高附加值和綠色低碳化。針對大多數園區產業結構偏重、排放偏大的不足,應以市場競爭為主要手段,結合政府引導,共同推動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企業有序升級改造或淘汰,引導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低排放甚至零碳排放企業加快發展,推動園區內循環共生發展,建設綠色低碳產業鏈,實現園區主導產業的低碳化和高價值化。
(六)善用金融配置資源的功能,打造綠色低碳金融生態。鼓勵金融機構善用貨幣當局和監管部門的“雙碳”政策工具,結合自身優勢開發并不斷豐富綠色低碳金融產品,提升服務“雙碳”發展的能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綠色評級、咨詢、保險、投融資等“雙碳”金融機構,完善碳配額和碳減排交易市場,穩步擴大交易品種和市場規模,構建服務“雙碳”、品類豐富、風險可控的綠色金融生態。
(七)開發碳稅、低碳補貼等財稅工具,引導企業節能減排和研發固碳技術、工藝。密切關注全球碳稅征管最新動態,針對“雙碳”工作中的典型場景和產品,可采取試點先行,穩步推開的方式,積極研發和實施包括碳稅、低碳補貼等財稅工具,引導市場主體主動開展節能降耗減排,促進固碳技術加速產業化,服務碳中和目標。
(八)加強與周邊城市一體化低碳改造,擴大循環利用范圍,增大正向溢出效應。產業園區一度被稱為“孤島”,在長期的發展中,與周邊城鎮的融合發展不足。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產業園區應主動走出“孤島”,加強與周邊城鎮在能源供給、污染治理、產業協同發展、民生配套、社會管理等方面的協作,把園區循環共生范圍擴展到周邊城鎮,共同實現綠色低碳發展。同時,主動參與周邊城鎮的交通出行、城市建筑等領域的低碳改造,發揮協同推進效應。(作者:曹紅鋼 耿世偉,第一作者為經濟學博士,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常委、管委會副主任)